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航空工程学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团﹝2017﹞1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德育分评定办法(试行)》。
第二条 学生德育考核分以学年为单位,以25分为德育基础分、200分为德育上限分,按本评定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德育考核。(基本分组成:思想政治5分、开会出勤5分、日常课程出勤5分、个人卫生5分、志愿者活动5分)上限分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思想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开会出勤: 按时参加各项会议,无无故缺席现象,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导员说明。
3.日常课程出勤:正常参加本学科所有课程,不无故旷课,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班长及导员请假,并开具相关证明。每学期旷课不得超过3次。
4.个人卫生:举止文明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杂物,寝室保持整洁,每学期无卫生检查不合格现象。
5.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认真有效完成,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少于四次,三年级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四年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第三条 学院活动由航空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统计,办公室依照学期内全部红头文件统计出学生个人德育考核分,每学期初统一公示。学院规定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个人德育分有疑问,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在工作时间到航空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查询,公示期过后一律不做修改。
第二章 计分及排名
第四条 学生个人德育分按年级排名,德育分分为A、B、C三个等级。个人德育分25分以上(包括25分)为C等;35分以上(包括35分)为B等;50分以上(包括50分)为A等;学年内存在多次违纪行为一律C等(见第四章第十条)。
第三章 考核加分项
第五条 学生个人德育分按年级排名,德育分分为A、B、C三个等级。个人德育分25分以上(包括25分)为C等;35分以上(包括35分)为B等;50分以上(包括50分)为A等;学年内存在多次违纪行为一律C等(见第四章第十条)。
第六条 学生干部工作按其职责分工给予加分,学生干部包括学院辅导员助理和分团委学生会青团干部,以及各班班委和寝室长。学期末由各年级辅导员评定对组织活动积极、在活动中认真负责、在校、院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和学生会干部,酌情给予相应加分。学期末由各年级辅导员评定对班级工作认真、突出、不敷衍、统计信息准确、严格按照统计要求并准时上交结果、及时掌握班级情况、努力建设班级文化且效果斐然的班干部,酌情给予相应加分。一人兼任数职,取最高职位项加分。(具体加分按附件2执行)。
第七条 航空工程学院学生为我学院赢得荣誉的获奖项目,按附件3加德育分。
第八条 其他加分项,具体加分按附件4执行。
第四章 考核减分项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德育成绩直接归零: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
破坏安定团结,扰乱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等公共秩序,故意损坏学校财物;
参加反社会、反社会团体游行;
不尊重老师、侮辱妇女,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偷窃、诈骗、敲诈、勒索公共财物或者不当得利;
打架、斗殴;
违反住宿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考试作弊。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德育分按规定减分,具体减分按附件5执行:
学生会学习部查实旷课;
学生会纪检生活部日常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被通报批评每人按次扣分;
运动会及其他大型比赛训练无故缺勤;
在校会早操卡督查中被没收早操卡并通知学院;
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配合、不接受院学院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会议、活动考勤中无故缺席、迟到;
班级工作经学生或其他班委多次反应极其不负责,工作懈怠,通知、督促、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情节严重德育成绩直接归为C等);
上课时间在宿舍打牌、玩电子游戏。
具体减分按附件5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项,视情况经学院批准,可酌情加、减分,并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如与学生手册规定冲突,均以学生手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航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学生活动加分
具体项目
附件2:职务认定加分
注:学院学生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积极认真、工作中有突出亮点等)、称职(履行干部职责、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无违纪行为)、不称职(任职期间不能履行职责岗位者、有重大失误且造成严重后果者)三档,对应成绩认定为:优秀100%,良好:70%,合格:30%。班委考核成绩由辅导员评定审核。
附件3:技能证书加成
附件4:特殊事项加分
其他荣誉称号酌情加分
附件5:扣分项
附件6:称号证书
主要指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党校学习和其他思想成长相关的主题活动或讲座报告、会议培训等。加分标准:
附件7:活动加分项:涉及实践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方面
1、实践服务:主要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公益活动。
2、科技创新:主要指参加学院、学校、国家等科技创新类比赛和活动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件论文、项目立项、取得专利等情况。
3、文体活动:主要指学生参加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文体活动,认真有效完成。
(注:以下分值为峰值,具体根据所参与活动情况给定最终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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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航空工程学院团委 2019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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