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16号)》《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校教字【2019】2号)》及《关于2021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校教字[2021]33号)》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航空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对象
1.2019级、2020级在校本科生申请转出的,学院不设转出名额和条件限制。
2.2019级、2020级在校本科生申请转入的,须符合学院转入名额和条件限制。
(二)转入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专升本的学生;
5.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只能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普通本科专业。
3.国家规定的其它转专业受限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转入学生具体要求
1.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最高容量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0级(人) |
2019级(人) |
1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12 |
≤5 |
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8 |
≤5 |
3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8 |
≤5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2 |
≤5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0 |
≤5 |
6 |
车辆工程 |
≤8 |
≤5 |
7 |
工业设计 |
≤8 |
≤5 |
8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8 |
≤5 |
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8 |
≤5 |
2. 2020级申请转入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且各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2019级申请转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应在3.0以上,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
二、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1.转专业学生考核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容量,则笔试成绩直接认定为50分。若各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容量,则需要加试笔试环节。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以下能力:
(1)基本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思维敏捷能力等;
(2)专业潜力: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
(3)个性品质:刻苦钻研科学知识、严谨务实、勇于迎接挑战的意志品质,合作互助的团队精神等。
(二)考核时间
1.笔试时间:5月8日9:00-10:00;
2.面试时间:5月8日-5月11日(具体由各专业自行安排)。
三、转专业程序安排
(一)时间节点
1.4月25日前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2.4月27日8:00—4月30日24:0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入转出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要求在备注栏注明联系方式。
3.5月6日17:00前参加转专业的学生按照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高老师(地址:05A416,电话:61912150),现场扫码加入转专业钉钉群。
4.5月7日17:00前学院完成转入学生审核。
5.5月8日起各专业组织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依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特殊潜质和专业特长,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和转专业钉钉群上公示3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二)相关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入学生2020-2021-1学期成绩单、学生无违纪证明材料(包含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且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材料不全、不规范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如有其他专业特长,也请将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
四、其他
(一)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二)转入学生,将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的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转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由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并根据转入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课程,转入学生应制定相应的补修课程计划。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航空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