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2021级新生入校后各相关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培养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修订原则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相关要求,在《本科生培养方案2020》基础上,进行本次修订。
二、修订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领域人才需求、用人单位职业岗位需求,综合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以人才培养目标为纲领,确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再根据毕业要求决定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培养目标的描述应表述精准,条理清晰。
2.新增专业
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参考“本科生培养方案2021模板”(附件1)。2021年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送请3名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审核,并将外审意见复印件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3.非新增专业
非新增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参照“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课程增设与调整指导意见”进行,详见附件2。
4.总学分要求
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一般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170学分、非理工科不超过160学分;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200学分。
5.学分分布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每学期的学分分值分布参考《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第8条课程修读要求:“标准学制内,每学期每个学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2学分、不超过35学分,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7学时”。
6.新课程要求
各专业针对“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课程增设与调整指导意见”(附件2)以外的课程进行修订时,如涉及以下情况,应填写“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1)根据教学需要,新开设归口单位为其他学院的、存在于课程库中的相关课程;
(2)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库中已有相同课程名称,但信息不一致的课程;
(3)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库中没有,或其他学院均未开设的新课程,系部提出课程归口意见,学院与归口单位协调确认。
7.课程替代
若因培养方案变动,导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课程学分等属性发生变化,各专业提交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针对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替代方案。
8.其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升本专业参照上述修订要求进行。
(二)各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1. 4月26日前:系部完成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将本系部所有专业(含本科、专升本和对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经专业负责人签字,新增专业同时报送校外专家外审意见复印件。培养方案(word版)和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chenjianwei@zua.edu.cn。所有材料于4月26日17:00前报送教学办。
培养方案word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专业全称-2021培养方案”,例如“05-航空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21培养方案”。
2. 5月6日前:教务处将各专业涉及的新增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
3. 5月12日前:各系部选派专人在系统中完成培养方案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工作。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本科生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准确填报,认真审核,以免对后续选课、排课、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审核等一系列工作造成影响。
4. 5月17日前:如因培养方案变动导致课程替代情况发生,各系部将课程替代方案电子版发送chenjianwei@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