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5070102陈嘉骏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加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第六次全体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规范我院学生行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陈嘉骏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生手册》规定及我校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温馨、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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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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