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毕业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定要求
(一)评定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相关规定执行,另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
(二)应按规定本学院制定评定细则评定,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三)学生需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四)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2年3月20日
(二)报送内容
1.《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82685790@qq.com
(三)报送地点
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B305)
联系人:徐亚斌
联系电话:0371-619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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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