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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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学院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政治意识和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团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团员综合教育评议制度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评定目的

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综合教育评定采用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记录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航空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定周期和形式

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在每年3月与9月进行。开展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工作一般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定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

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本支部团员参与团员综合教育评定活动,增强团组织的内在活力。团支部应遵循下述评定程序,按照团员六项素质要求,对每个团员上学期的综合表现做出评定,评定结果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入《航空工程学院团员综合教育评定记录表》(附件1),并交学院团委存档。

四、评定等级和基本要求

(一)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遵守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等政治学习内容,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5.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期无不及格情况;

6.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7.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合格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3.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4.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等政治学习;

5.能够在学习、生活、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6.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

在评定学期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2.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长期拒绝参加“青年大学习”等政治学习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评定学期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改进的。

五、评定程序

团员综合教育评定按自评、互评、综评三个环节实施。团员综合教育评定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展开,时间应相对集中,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一)自评

团员个人作出总结,撰写自我评价材料。自评材料应当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总结,突出团员身份。

(二)互评

在自评的基础上,各团支部召开全体大会,每个人依次在团支部大会上汇报思想总结,其他团员依照该团员总结的内容,结合该团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投票测评。

(三)综评

各支部委员会综合团员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参与团组织生活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定等次,综合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结果填入《航空工程学院团员综合教育评定记录表》(附件1),报我院团委批准。我院团委批准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评议结果使用

(一)各团支部评选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一般应从评定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二)对评定等级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三)对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支部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团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要求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如果本人对处置结果表示疑问,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支部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七、其他

为保证我院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各团支部可建立专门的团员综合教育评定小组,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进行,确保相关工作严肃、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要及时将《航空工程学院团员综合教育评定记录表》(附件1)汇总至我院团委组织部。

各团支部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将活动相关材料(团员综合教育评定记录表、团员综合教育评定会议总结等)报送我院团委组织部进行存档。

航空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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